中国储能网讯:11月13日,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支持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建设:在白云区建设的新型储能先进制造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土地购置费和购买厂房投资),按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扶持;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年度设备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扶持。以上两种情况,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扶持,不同时叠加享受,同一企业最高扶持2000万元。

近日,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告》,对2025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搭建新型储能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资金支持。
按照规定,获得认定、通过核查、完成验收的示范项目,自投运次月起,按经核定的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kWh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的资助方面,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在项目通过核查、完成验收后,采取事后资助形式,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